Saturday, August 4, 2007

沒有本能

回港後,發覺香港的確靚女多。

無奈我沒有直接得益,眼福好一點而已。

公司裡的Carol牽起一場風波後,雄性動物又繼續發揮本能,繼續覓食。

聽過不少傳聞,I Banker一定爛滾,身邊一定美女如雲。

總有例外。

很自豪地,我是少數「正常」感情或獸性都不氾濫而又沒有宗教信仰的人。

昨晚DK捉住我和Eric,一起去應酬「老外」高高高層,我早已慣了也就答應。我們一行7人去了老外們下榻的半島Gaddi’s食飯,飯局間由於我只顧應酬,也食之無味,我最喜歡的Bouillabaisse soup居然因為我忙著與GP談AIM,溫度冷了才入口,感覺難受。開了四支Chardonnay,老外們高高興興,DK臉泛紅光,給我打個眼色,然後他起身去rest room,我也excuse myself跟著去(說起來很gay,不過DK不是常常打眼色的人,事出有因,我必要查出)

然後在rest room他說,一會上去Felix飲多杯,抽點雪茄後,就有特別節目。

我立即明白他的「特別節目」是什麼。我搖搖頭說,照例說要回家,他好像有點生氣,說今晚真的是很「特別」,錯過了,就好像我罪大惡極,等如在一個非洲飢民前將一碟咖哩雞飯倒進河裡去。我奇怪,怎麼了,DK知我為人,怎麼今次留難我?

他再推銷多一次今晚有幾「特別」時,我再拒絕。

然後到Felix飲多幾杯時,我努力保持頭腦清醒,眾人開始離去時,我點了一杯Riesling,獨自坐了一會再回家。其實have fun真的一點也不難,難就難在,為什麼每次都總會想起,一個曾經令我不能自己的人。現在,還可以繼續令我無法去「覓食」,連本能也沒有了,難怪母親曾擔心地問:「你是否不再喜歡女人了?」

Wednesday, July 25, 2007

還有希望 ?

Happy Hour最喜歡去The Chinnery,送酒的小吃每次我都食不停口,炸魚咖哩角Shepard’s pie好像不再是佐酒的配角,倒是成了主角。

老英國George拉著我喝一杯,我邊喝邊吃,聽著他感嘆在港的「鬼佬」水準已不同往日,他嫌現在的人沒有class,不講究,他說從前公司上上下下,都穿得大方得體,高層像他,每兩年就會在NY或香港訂造高級西裝,皮鞋都是Milan人工手造,雪加的盒子也刻上自己名字;當年就算一個文員,也會穿恤衫西褲,整齊清潔,那像現在有人居然夠膽穿Rugby shirt上班?

他說,從前的「鬼佬」都是真才實料,是精英中的精英,殖民主義得很;現在的「鬼佬」都是機會主義,在香港混飯吃而已,沒有能力可言,而更有才能的,都往中國大陸跑了,在上海the Bund玩樂,而不是流連蘭桂坊。

他很愛香港,退休後也不打算回英國。可能會去教書,他想下一代的香港人,能重拾往日的class和開放視野。

我想起,幾天前我在Harvey Nichols,兩個女人一身香水味,走過我身旁其中一個拿著的所謂名牌手袋不小心碰到我,風度關係我也打算道歉(雖然明明是她們硬撞過來),我未開口前那女人早已給我一個「怒睥」,再來一句:「睇路呀!盲架你!」然後行開繼續怨罵:「依家啲人盲架……」

臭婊子。臭婆娘。

George呷一口啤酒,面上有微笑說:「還有希望的,對吧?」

Sunday, July 15, 2007

人人愛牛牛

與牛共舞,也須小心翼翼。
我講過多次,不知名的product我是不會碰,也再沒興趣去研究。
不是靠估,就可以炒股。

Monday, June 18, 2007

關掉電話的一星期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在 Evason Phuket & Six Senses Spa過了很爽的一星期,爽到我根本不想回來香港了。

開心的是可以自己靜靜地享受陽光,在泳池邊呷一口long island iced tea,讀Ian McEwan的小說,我的世界就是要這樣簡單就可以了。

難得同行的Marie不厭我悶,不過她是同道中人,她有她的Jane Austen,不過最厲害的是,她可以一星期去了4次Spa,而且她一到了布吉,食量就雙倍計起來,我從未見過她一個人吃下兩個6安士漢堡。長期在壓力下的人,一鬆弛了,就會變得很過份。

白天游水曬太陽,晚上和她……做一種運動……就是打ping pong!

現在又身處中環,很懷念那些幼沙和海風。

Saturday, May 5, 2007

人有鬥心,好正常,競爭可以是動力,令人進步。

不過「比試」同「比較」,是兩回事。


與同學聚會,Paul每次都令我覺得頭痛。我和他像宿敵,應該說,他當我是宿敵,我一向也沒有任何敵意。有緣相識於微時,小學時代,他的家在跑馬地,我家在半山,他見我比他早回到學校,也就提早回校,比我更早。後來搬家,搬到我家隔鄰。考試放榜,他總是第一個問我排名;我考第二,他考第三,他氣得要死。我們一家旅行去英國,他們一家就去法國。我有位日本籍Godmother,他知道了,一星期後無端端多了一個美國Godmother。中學時我跑田徑3000米,擅長短跑的他又要跟住我跑,結果一半未到就棄權。我考TOFEL,他又考。我追一個女生,他追那位女生的朋友。我們undergraduate都是讀不同的大學,他打聽我是否first-honored。我去Oxford完成post-grad,他就去Cambridge。

工作上也很要命,我做analyst時,他在第二間行又是analyst。我做IFA,他又去做IFA;我在JP,他在Goldman Sachs;我去Morgan Stanley,他去BNP Paribas。幾乎要與我同步進昇,直到幾年前,放棄做MD,直轉做consultant,他才知道自己根本無法跟我比。(不是自大,只是各人有各路)

多年來像冤魂一樣,也夠我煩。幾天前與幾位同學們在Caprice食飯,Paul一來,今次沒有問我工作,也沒有偷偷看我戴什麼手錶。一輪update大家的近況後,他笑笑口公佈他要結婚了。幾個月前在上海一個seminar遇上來自NY的未婚妻,一拍即合,狠不得快點白頭到老。

他帶著勝利的笑容,問我:「幾時輪到你?」

自從N年前與Julian分手後的確很久沒有正式拍拖,所以根本不用想結婚這回事。我只是笑笑口說:「我沒有你那麼幸運。」當然這只是出於禮貌的回應,在座也有幾個已婚人士,如果我心情不好的話,我會用另一個回答:「結了婚的男人比單身的男人長命,不過結了婚的男人比單身的男人更想死!」

總之,今次我很高興他比我先make it,他高興時我也為他高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