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次經過太古城,都想起自己的初戀。
其實不算初戀,只是第一次正式的拍拖,青春歲月,天真戇居,以為拖拖手就可以一世了。
那位女生家住太古城,所以常常在那兒蕩。放學送她回家,周末去溜冰食下午茶,烈日當空打羽毛球,到她的家看日劇,她彈鋼琴給我聽。我送她一本日記簿,她將由我們相識開始的每一天,所以事情通通寫下。心思細密溫柔體貼,偶然有點小姐脾氣,當年的我不解溫柔,往後見識過其他女人的脾氣,才覺得她算講理了。
後來升學,她離開香港到美國,long distance看似容易,實際是當我一踏入大學宿舍的一剎,已把她拋諸腦後。她給我寫很多信,我只是儲,沒有回,然後很自然地,沒有再聯絡上。
今天因為一個會議,去了太古城食個午飯。陽住下,玻璃外,好像看到當年穿著校服的自己,甜蜜地拖著她的手,猶疑著送她的手錶是否能見證我們一起過的歲月。突然間覺得那是很遙遠的事,我的眉頭一皺,提醒自己不要變成「喜劇之王」裡那個不停喚「我要初戀呀!」的大叔。